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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实施

来源:南报网 发表日期:2023-07-28 08: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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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南京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实施

8月—10月将入户开展单位清查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今年是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实施之年。7月27日,我市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情况。记者了解到,8月—10月,我市将对所有经营主体进行入户清查,采集基本信息。

本次普查对象为在南京地域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所有经营主体,普查范围涵盖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所有行业。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涉及单位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组织结构等)、生产经营情况(涉及财务状况、研发活动、信息化水平、人员工资、能源生产与消费等)、投入产出构成(涉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整个普查工作时间跨度为3年。2023年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机构组建、“两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普查宣传、单位清查等;2024年为正式实施阶段,主要工作是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抽查、数据汇总评估与发布;2025年是普查工作总结与资料开发阶段。

本次普查将对全市地域范围内的所有经营主体进行调查,一户不漏。2023年8月—10月开展单位清查,普查员将手持电子终端对所有经营主体进行入户清查,采集基本信息。2024年1月—4月开展正式普查登记,在单位清查的基础上,普查员将再次入户进行正式普查登记,采集经营数据。当前,全市已成立“五经普”领导小组,近两万名“两员”已集结,正开展业务培训。

与五年前的“四经普”相比,本次普查将统筹开展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统一数据时点、统一登记时间、统筹设计指标,确保普查对象对于同一指标只填报一次。本次普查新增了数字经济调查,调查范围为属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标星号行业,同时用“信息通讯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代替“四经普”的“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增加了相关指标,增加了规下企业填报范围。在数据采集方式上,采取网上填报和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并优化了个体经营户抽样方法,将全部个体经营户划分为全面调查层和抽样调查层,对全面调查层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调查,对抽样调查层个体经营户按照行业分别进行抽样调查。

经济普查涉及在南京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面广量大,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根据相关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

针对普查对象的担心商业秘密或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问题,市经普办常务副主任、市统计局总统计师杨晓燕表示,普查获取的资料不会被泄露,普查结束后国家只发布某个地区或行业的汇总数据,不发布单个普查对象数据资料,“两员”全部签订保密承诺书。一旦违反保密承诺,要予以通报,并依法依纪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清查是普查中最基础、最核心的环节。8月—10月,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清查,届时全市近万名普查员将佩戴普查员证上门入户采集信息,涉及近70万家企事业单位、100多万家个体经营户。全市清查公告将于近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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